太原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公室太原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B部分)PPP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太原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B部分)PPP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1890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7年05月27日 09:00至2017年06月0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滨河饭店905室(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103号)。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
2.2 申请人应满足下列条件:
2.2.1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除特别说明外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其他成员)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2.2.2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2)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2.3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之和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净资产之和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联合体总资产、净资产加和规则为按联合体成员资产之和进行计算);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不存在重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近三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每年均为盈利;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近三年财务报告,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2.2.4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已完成或正在执行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PPP项目业绩。
2.2.5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期限为近三年,截止日期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成立期限不足三年的,查询期限从其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之日起。查询对象应至少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开具)。
2.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分别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母子公司组成联合体的除外)。
2.3 申请人为联合体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2.3.1 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社会投资人,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申请。
2.3.2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同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由联合体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人,约定联合体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及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出资比例等。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泽长 曾龙
项目联系电话:13401174905 15210469850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太原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246号怡丰大厦13层
联系方式:管女士 0351-211185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泽长 曾龙 13401174905 1521046985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号中咨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