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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工程试运营基本条件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4、5号线可研报告获批复
文 / 2016-11-23 09:27

 导语:11月19日至22日,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工程试运营基本条件评审会议在肥召开。

此次评审会议来自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以及北京、上海等地的轨道行业专家组成专家组对1号线一、二期工程试运营基本条件进行评审,省发改委、省交通厅、省物价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建委、市交通局以及市轨道公司等相关单位参加会议。

1号线一、二期工程于2012年6月1日正式动工,已先后顺利实现洞通、轨通、电通、综合联调等重大节点目标,并从今年8月1日起,启动空载试运行工作。截止目前,1号线已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完成试运行各项任务、目标。

试运营基本条件评审会上,专家组集体观看了反映合肥轨道交通1号线建设历程的纪录片——《城市之力》,先后听取了1号线一、二期工程建设综合情况、试运营筹备情况(含试运行)以及公交配套方案等情况汇报,实地乘坐1号线列车并分组进行现场踏勘及资料审查,并开展了各类系统性能测试等。


经过现场踏勘、资料查阅及分组讨论,专家组对1号线一、二期工程建设及试运营准备工作给予了较高评价。专家组认为:

1号线工程建设程序、项目验收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要求;

工程质量、系统设备调试符合试运营要求;

运营筹备工作周密扎实,组织结构合理,部门职能清晰,运作基本顺畅;运营一线人员配备合理,能做到持证上岗;

试运行演练项目较为齐全,应急体系健全,具备试运营条件。

据悉,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评审结论共分为“具备、基本具备、不具备”3个等级,具备为最高等级。


试运营基本条件评审工作是对1号线一、二期工程开通载客运营条件的一次全面检验和科学评价,是1号线载客运营前的最后一道把关,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梳理问题、解决问题,为合肥打造“平安地铁”、“品质地铁”提供可靠保障。针对专家组提出的评审意见,下一步,市轨道公司将分类进行完善,在1号线开通运营前的最后冲刺阶段,全力以赴做好工程收边收口、评审意见整改、安全运营、优质服务等工作,确保1号线今年12月顺利通车运营。

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5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近日获省发改委批复通过,标志着4、5号线项目建设工作进展顺利。

省发改委原则同意4、5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对4、5号线工程项目下阶段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根据要求,4、5号线需尽快落实下穿合福、合武、宁西等铁路方案,并按程序报铁路管理部门批准。同时,需进一步落实沿线土地利用规划,专题开展沿线土地利用和物业开发研究,提高项目效益。两条轨道线工程需优化线路和车站工程方案,依法确定征地拆迁范围,合理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加强项目全过程的风险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安全运营。此外,还需做好施工期间的地面交通和组织工作,降低对城市交通的影响。

4号线线路西端起于鸡鸣山路站,终至东方大道站,线路全长41.34公里,共设31座车站,均为地下站。5号线工程南起滨湖新区云南路站,北至庐阳区汲桥路站,线路全长约40.2公里,均为地下线敷设,全线共设33座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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